2020年度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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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到吴中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作为柔性引进的人才,具体条件如下:1.具有一定科研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应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被引才企业聘任;受聘期限不少于3年,合作协议中3年内给予服务报酬不少于20万元,且申报时实际已发放金额不低于20万元;3.人才、引才企业、人才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人才能积极协助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推进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4.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各级各类科技企业家创办;(2)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等;(4)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标签: 东吴 领军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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